1. 2021年3月3日起,到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除外)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才;
2. 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包头市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工作地区、单位未提供住房;未享受过“大学生集聚计划”住房优惠政策;未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
1. 申请人登录包头市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进入人才住房补贴专区。
2. 进行“人才资格确认”。根据缴纳社保盖章证明选择行政区划,按要求填写提交资料后,由人社局完成申请人的学历、社保等资格条件的认定。
3. 人才资格认定通过后,进行“安居保障资格确认”。根据申请人工作单位选择行政区划。按要求填写安居保障资格材料,并按照附件清单提交以下材料:
(1)租赁补贴材料包括:《包头市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领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证明、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申请人社保卡扫描件;
(2)购房折扣补贴材料包括:《包头市引进人才购房折扣补贴申领表》、申请人房产证明、申请人首套住房声明、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社保卡扫描件。
4. 初审通过后,平台会以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到市住房保障中心403室提交上述纸质资料进行复审,其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人在平台进行租赁合同备案后提交全部纸质材料。
此外,工作人员提醒,如有市民想要进行详细咨询,可拨打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472-5165241。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