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因感情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进行了宣判。贵州籍男子蔡某某在与前女友石某分手后,书面承诺不再纠缠、威胁石某。然而,蔡某某仍通过电话骚扰和写恐吓信的方式试图挽回石某,均遭拒绝。
2019年底,蔡某某携带汽油等物品,到石某打工的车间要求复合,再次被拒绝。当晚,蔡某某在车间内,不顾堆放的易燃物品,用汽油浇在自己和石某身上并点火,导致两人全身着火。经鉴定,石某头面部遭受高温烧烫伤,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蔡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尽管其已着手实施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法院同时认定,蔡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蔡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责令其赔偿石某经济损失共计20188.17元。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感情纠纷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暴力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希望所有人都能以理性、平和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各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