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广州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会长、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何君尧,在12月26日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份《措施》让我感受到了广州市对我们港澳律师的满满热情和诚意。”他认为,《措施》首先从“人”的层面加强了穗港澳法律行业的交流,进一步推动了法律规则和机制的衔接。特别是《措施》第三部分“深化穗港澳法律交流合作,助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软联通’”的提出,继续完善了粤港澳合伙联营律所的机制,这将为大湾区律师提供全方位的支援服务,以及支持穗港澳行业间的沟通交流。
此外,本地律师人才建设对规则和机制衔接也有重要作用。本次发布的《措施》第15至16点对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工作有重点提及,包括建立广州涉外法治全球高端智库,为涉外律师安排课程、考察、实务训练,提高业务理论和实战水平,为青年律师提供参与国际交流和学习培训资助等,这些都扎实地推动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建设,为法律规则与机制衔接做好了基础。
对于港澳律师来说,税务处理是关注的重点问题。《措施》第9点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落实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广州南沙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第15点提到推动完善境外来穗执业或工作的律师在出入境、外汇管理、执业责任保险、人才落户等方面的政策举措,这无疑为港澳律师提供了巨大的吸引力。
此外,《措施》第8点要求为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广州建立合伙联营所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包括平台搭建、通关便利、人才补贴、执业保险等。第10条提出,支持市律师协会与港澳律师行业建立常态化的长效沟通机制。这些都为港澳律师与广州律师行业的交流、了解创造了机会,也让港澳律师更加放心、更加安心、更加舒心在广州执业、工作和生活。
这一《措施》的出台,无疑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为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的职业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机遇和拓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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