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在2023年8月,小王购买了新能源汽车,打算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然而,物业公司却以多种理由拒绝在申请材料上盖章,让小王陷入了困境。
物业公司的阻挠:
小王向政府寻求帮助,但物业公司依然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小王无奈,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出具同意证明,并配合安装充电桩。
法院裁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应当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举措,在业主申请充电设施建设时予以配合。同时,小王作为业主,申请在自有车位上加装充电桩,符合车位正常使用性能,属于合理使用,无需征得小区其他业主同意。因此,法院判令物业公司在限期内向小王出具证明,并在充电桩安装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协助。
法官的解读:
法官强调,物业公司应依法履行企业的社会义务。新能源汽车具有节约燃油能源、减少废气排放等优点,符合“绿色、环保、节能”的理念。物业公司应响应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导向,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配合、协助义务。
结论:
随着新能源车辆的普及,充电桩安装纠纷也逐步增多。作为业主,应提供符合安装施工要求的基本资料,并对安装后的使用安全负主体责任。而物业公司,则应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履行配合、协助的义务,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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