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及开学日期
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寒假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2月21日,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寒假时间为1月16日—2月21日。高中毕业年级可适当调整教学时间。各学段下学期拟定于2月22—23日预备周,2月24日正式上课。
教学质量监测
小学期末学情监测安排在2025年1月6日,初中期末学情监测安排在1月6—8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1月12日前完成质量分析和期末工作总结,高中学校于1月16日前完成期末工作总结。音乐、美术、体育、科学、综合实践等课程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安排在2025年1月2—3日。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艺术素质测评时间根据局体艺卫中心安排另行通知。对于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可采用闯关、趣味游戏等方式替代期末考试,并结合日常表现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校车安排
2025年1月10日校车下午送学生回家后结束本学期运行。学校校车停运期间,各学校要安排好学生返校交通事宜,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学生安全。
寒假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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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安排假期托管服务。本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2025年1月3日截止。寒假托管服务按照学生、家长、教师自愿原则进行摸底,具体开展情况由各学校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时长原则上不超过假期的1/2。假期托管服务收费参照《嘉峪关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假期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充分休息,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化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幼儿园、高中学校假期托管服务可参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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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安排假期生活。要根据学生特点科学合理设置作业,注重学科均衡,严控作业总量,减少机械重复作业。引导学生坚持规律作息,锻炼生活能力,分担家务劳动,养成阅读习惯,加强体育锻炼。鼓励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丰富假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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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师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各学校在放假前,要通过各种方式认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电信诈骗、防火、防爆、防盗、防震、防触电、防溺水、道路交通、毒品预防等安全教育。强化冬季流行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流行性疾病的特点和危害。倡导师生理性上网、文明留言。严格做好假期校内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放假前对学校用水、用电、危化品储藏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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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寒假期间教职工管理。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挂靠其他校外培训机构补课或为培训班、辅导班介绍生源。
以上内容是根据市教育局的通知进行摘要和整理,图片内容保留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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