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揭示陈明操纵11只股票的内幕
据辽宁证监局罚单,陈明因操纵“汇金通”等11只股票,被没收违法所得531.52万元,并处以1102.15万元罚款。陈明控制使用4个证券账户,通过封涨停、虚假申报方式交易股票,影响价格后反向卖出获利。
辽宁证监局对陈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11月27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陈明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该案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陈明在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期间,控制使用了4个证券账户,主要通过中投证券鞍山南胜利路证券营业部的大户室操作。其中,部分账户的资金来源于陈明家庭自有资金,部分账户由他人提供资金,陈明代为投资决策。
陈明共操纵了11只股票,包括汇金通、扬农化工、志邦家居、华正新材、东方明珠、国中水务、电子城、华鑫股份、长城汽车、永安行、新黄浦等。辽宁证监局认定,陈明以封涨停、虚假申报方式交易这些股票,影响了相关股票价格,并反向卖出获利,操纵市场意图明显。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此次罚单详细披露了陈明操纵11只股票的手法。其操纵手法一致,均是以涨停价申报买入并盈利。例如,在操纵“汇金通”股票时,陈明在涨停价位有大量未成交订单,且申报前市场成交量萎缩的情况下,账户组以涨停价分2笔申报买入200万股,至收盘未成交也未撤单。在当日的交易时段内,账户组涨停价申买量占同期市场涨停价申买量的85.44%。随后,账户组反向卖出约15万股,实现盈利。
编辑 杨程 综合自券商中国、中国基金报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图片保留不处理。
转载请注明来自长春市晟峰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本文标题:《股民操纵11股细节曝光,遭罚没超1600万元》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